多项交易未及时公告泸天化被令整改
早报讯(
洪霁昕)因多项重要交易未及时公告,泸天化被监管机构提示整改。泸天化昨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四川省证监局《关于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和提示整改函。公告指出,监管部门经调查发现,去年8月,泸天化控股子公司九禾股份有限公司与泸天化控股股东四川化工控股(集团)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拟收购四川化工控股全资子公司四川天府九禾化工营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同月支付定金4200万元。去年12月,泸天化向化工控股收回了预付定金4200万元。四川化工控股于去年11月16日向四川省国资委上报上述股权转让的立项申请,今年2月28日获得批准立项。签订上述股权转让协议时,涉及资产尚未经专业机构审计、评估。此外,泸天化控股子公司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
年底立项投资建设PTMEG
项目,预算投资额达24
亿元,属于重大投资事项。但泸天化未按规定及时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也未及时进行公告。去年,泸天化多家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划出大额预付工程款、预付设备定制款、预付原料款等,未按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有关决策程序,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泸天化昨日股价收报5.41元,收盘微涨0.1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