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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检察如何将调查执法监督等延伸至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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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5日,调研团成员们乘船前往深圳近海海域,观察深圳海洋检察工作。


  12月5日,南都街坊口碑榜调研团成员合影。


  12月5日,正值“12·4宪法宣传周”之际,第十一届南都街坊口碑榜调研团走进检察机关,共话深圳海洋检察体系新发展。近年来,深圳市检察院统筹谋划大湾区海洋检察工作发展路径,参与构建海洋生态综合保护大格局,通过建立海洋检察体系、建立大湾区海洋司法合作机制、持续深化落实海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等举措,逐步形成海洋中心城市司法保护体系“深圳样本”。


  调研样本


  梳理近三年深圳妨害国(边)管理案件


  提出在前海设立临港检务工作机制


  12月5日下午,南都街坊口碑榜调研团成员们乘船前往深圳近海海域,“零距离”观察深圳海洋检察工作,对深圳海域海漂垃圾治理情况、海岛巡回检察工作等进行了实地调研。“前方是深圳湾海域香港一侧的生蚝养殖竹排,在深圳湾蚝排散落物影响航道安全公益诉讼案件中,前海检察院提出深港海洋公益诉讼制度对接工作思路,力促从源头上推进蚝排综合治理,清障保航取得阶段性进展。”前海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彭康介绍,在这个公益诉讼案件中,先行解决境内海上漂浮物碍航问题,寻求通过跨境机制从源头上推进蚝排综合治理。


  目前海洋执法部门在深圳湾海域共出动船舶艘次、人员人次,清理海漂垃圾.3立方,其中蚝排35件、废弃竹竿余根、浮筒50余个,清障保航取得阶段性进展。以类案调研为切入点,对近三年深圳妨害国(边)管理案件进行梳理,总结提炼对境外证据审查、两地重复“追诉”等问题的处理思路,提出在前海设立临港检务工作机制的设想,并形成工作材料上报,为上级检察机关推进深港区际司法协作提供“前海样本”。


  创新治理


  率先建立海岛巡回检察制度


  实现海洋检察监督的全覆盖


  前海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彭康介绍,前海检察院率先探索建立“海岛巡回检察制度”,通过常规巡察、重点巡察、交叉巡察等方式开展对海岛的巡回检察,将调查取证、执法办案、法律监督和检察服务延伸至海岛一线,穿岛成链,由海及陆,推动诉源治理,实现海洋检察监督的全覆盖。与此同时,采取“四检融合”的一体化办案模式,推进海洋案件全线监督。


  以“我管”促“都管”,前海检察院加强办案协作与综合治理,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新局面。认真研究深港跨境海洋环境公益诉讼路径,相关课题入选大湾区检察实践项目并获推广转化。积极参与涉海洋制度制定及立法活动,建议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增加公益诉讼等内容,为海洋检察业务的开展提供法律支持。彭康介绍,从前海检察院的发展定位来看,上级赋予前海检察院的主要任务是探索新体制新机制。在办理红树林损坏公益诉讼案件中,推动完善红树林司法鉴定机制;办理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片区部分工地违规排放工程泥浆水公益诉讼案件中,深挖陆源性违规排水问题,针对全市建筑施工违规排水危害海河生态环境问题提出全流程系统性治理建议;在办理“海滨栈道违规钓鱼”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针对现有规定刚性不足问题,建议通过经济特区立法的方式完善公园条例。


  深圳经验


  打造具有前海检察特色的海洋检察体系


  在座谈会上,前海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黎胜表示,海洋检察工作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探索构建“海洋中心城市”司法保护体系是中央赋予“两高”和广东省、深圳市的重大改革任务。前海检察院按照市检察院部署,认真研究海洋检察工作规律,探索建立海岛巡回检察机制,全力打造具有前海检察特色的海洋检察体系。同时,海洋检察业务体系建设依然任重道远。深圳海洋检察涉及法律部门多、领域广,部分工作规章制度尚在探索建立中,在与不同行政区域、不同机关单位共商海洋检察过程中,对前海检察人员提出了新要求,需要检察队伍具备过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黎胜称,前海检察院一直以来努力推进“检察+行政+社会”三位一体海洋保护共同体,希望人大代表、媒体、社会组织能发挥各自优势,共同维护好深圳海洋事业,为深圳海洋检察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以海洋检察特色工作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建设,前海检察院以建设“集约化、专业化、精准化、现代化”新型检察机关为目标,将继续锚定海洋要素流动、海洋资源开放、海洋科技创新、海上安全、海洋生态保护等领域,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为建立“海洋中心城市”司法保护体系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


  调研反响


  深圳市人大代表杨瑞/p>


  搭建海洋综合保护合作平台,全面深化监督


  深圳市人大代表杨瑞在座谈会上表示,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检察保护体系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性的工程,要搭建海洋综合保护合作平台,全面深化监督。“构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有很多部门都在参与,所以需要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和路径,同时海平面的不同区域都有不同的管辖单位,这也需要加强行动协作。”杨瑞称,要重视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作的重要性,并加强海洋检察专业队伍力量。


  深圳市人大代表闵齐双/p>


  建议“把生态企业的社会建设工作前置化”


  深圳市人大代表闵齐双围绕公益诉讼的议题,提出了关于海洋环保、公益诉讼监督、涉海企业合规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她呼吁,要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增加办案力量,组建专门团队推进专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同时加强专业协作,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专业协作机制,让社会力量也积极参与进来。“我们可以把生态企业的社会建设工作前置化,对于涉海企业排放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可以通过企业合规建设,让其有序、合法开展相关工作。”闵齐双说。


  深圳市人大代表赵广群/p>


  海洋检察工作成效显著,全方位“守护海洋”


  “在深圳市检察机关的统筹谋划下,我们对深圳海洋检察工作充满信心。”南都民生治理观察员、深圳市人大代表赵广群表示,经过实地调研,了解到深圳市检察机关在海洋检察工作方面成效显著。“在深圳市检察院统筹谋划下,前海检察院围绕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目标,在服务海洋产业发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强海洋科技创新等方面有了显著的成效。”赵广群提到,希望深圳市检察机关能再接再厉,加大对深圳海域的检察保护力度。


  深圳市政协委员黄德华/p>


  从办理的涉海洋案件来看,不少是深圳公益诉讼的空白地带


  南都民生治理观察员、深圳市政协委员黄德华表示,通过此次调研对海洋检察体系有了全新的认识。“截至今年10月31日,共办理涉海洋刑事案件61件人,这个数据超出了我的预料,也切实保障了海洋安全,保护了海洋环境,维护了海洋管理秩序,筑牢了海上检察防线。”黄德华称,新时代检察工作被赋予了公益诉讼新职能,从办理的案件来看,有不少都是深圳市公益诉讼案件的空白地带,对丰富和完善深圳市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机制具有积极的实践意义。“检察工作做得很扎实,工作的特色很鲜明。”黄德华提到,围绕“陆海统筹、全域管辖、全线监督、四检融合、综合保护”的工作思路,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为建立具有深圳前海检察特点的海洋司法保护体系开展了一系列积极探索和实践。


  南方都市报深圳新闻中心公共采访部副主任徐全盛/p>


  海岛巡回检察等创新措施助力海洋生态保护


  南方都市报深圳新闻中心公共采访部副主任徐全盛在座谈会上表示,从近两年涉海洋类案件办理数据来看,深圳检察机关通过海岛巡回检察等系列创新法治措施,为深圳海洋生态保护贡献检察力量,媒体、社会公益组织等社会各界也应当积极参与进来,形成社会合力为深圳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海洋生态保护助力。


  南都街坊口碑榜民生体验官:


  可以积极引入海洋检察“外脑”


  南都街坊口碑榜民生体验官、深圳大学教授、深圳大学海洋艺术研究中心主任张岩鑫提到,科技手段提高了海洋检察工作质效。“我们看到在办理海漂垃圾公益诉讼案件中,与专家团队共同推进利用同位素检测、红外相机监测、投放漂流轨迹定位仪等方式进行垃圾溯源的可行性研究。在办理红树林公益诉讼案件中,通过运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方式,明确了红树林的历史演变过程,为案件成功办理找到了切入口。”张岩鑫介绍,在数据应用和文物保护方面,还可以积极引入海洋检察“外脑”,共同助推海洋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南都街坊口碑榜民生体验官、深圳市绿源环保志愿者协会监事长陈旭绯介绍称,检察机关和民间力量助力推动了海洋治理机制完善。“我从事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十余年,曾在深圳的海岸线进行预警巡护工作,调查海岸线上的企业并提出环评建议。”陈旭绯提到,目前检察、行政、社会三位一体的海洋保护共同体初步成型,希望在未来能更凝聚合力,构建海洋综合保护共同体。


  采写:南都记者 蔡宇晴


  摄影:南都记者 霍健斌 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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